“一切都是缘起”的说法需要注脚,其含义是一切有为法都是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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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印是“诸行无常”,行是因缘造作法,指有为法,不包括无为法,无为法超言绝虑,不能说它无常,也不能说它是常。而“诸法无我”的法,就是指一切法,包括有为法和无为法,都是无我。
    缘起法都是有为法,所以缘起也只是指有为法,无为法是离因缘造作法,所以不是缘起,说一切有为法都是缘起要更明确一些,如果说一切都是缘起,这个一切就不是全分之一切,而是部分之一切,就是指有为法的一切。


本贴由大千于2001年11月09日23:43:29在〖慈氏学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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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因明的一点浅见,供诸位批评。(下)】是1234322在2001年11月09日21:43:50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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