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在佛意与自意之间——民间唯识复兴思潮中的南欧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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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佛意与自意之间——民间唯识复兴思潮中的南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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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恭让 [2001-6-17 19:41:26]
 

                        引言
        欧阳渐(1871—1943年),字竟无,江西宜黄人。1911年,欧阳继承杨文会(1837—1911年)主持金陵刻经处的佛经校刻事宜,1922年创立支那内学院,是当时佛教界、学术界景仰的一代佛学宗师。梁漱溟曾评论道:“大家若求真佛教、真唯识,不必以我的话为准据,最好去问南京的欧阳竟无先生。我只承认欧阳先生的佛教是佛教,欧阳先生的佛学是佛学。”(《梁漱溟全集》第1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第544页)梁氏此评最早揭示南欧学的特质,南欧学以探求“真佛教、  真唯识”为旨归,是清季民初源始化唯识复兴思潮中的重要体系之一。
        此一源始化取向,有三个鲜明的学术标志:即在文本理解方式上尽量学术化,在教理取舍上尽量唯识化,在价值判断上尽量根源化。此三个标志归结为一点:佛学研究及诠释,究竟应以文本佛意作为中心,还是以诠释者的自意作为中心?教理的是非考量,究竟以佛意作为准据,还是以判断者的主观意图作为准据?
        上引梁漱溟的评论写于1921年,其时欧阳二十年瑜伽学系的研究正告大成。他日后的佛学研究,尚要经过般若学阶段、涅槃学阶段的复杂历程,他日后的佛学思想,尚要经过从瑜伽中心到突破瑜伽中心,从扬佛抑孔到孔、佛并张等诸种转折。梁氏的评论适合于五十岁以前的欧阳,是否适合于五十岁之后的欧阳?
        如果在佛意与自意的对立二极中领会南欧学(在北韩学的意义上称南欧学,至于北韩系,将另文展开),我们当不会曲解欧阳佛理诠释中归宗佛意的基本精神;同时也当不会忽略南欧学中的自意化倾向。在原则上皈依佛意的前提下,欧阳对其自意常不加约束;虽对自意常不约束,但根底处往往又以佛意为归着。南欧学体系中时时发现佛意与自意的紧张及矛盾。
                        一、无漏为基与研学革命
        欧阳20年代研究瑜伽学时,对于佛学研究的方法论问题,具有深刻的观察或自觉。20年代的一系列文章、讲演,表达了他对此问题的理解。
        佛教的文本,究其根源,乃是佛教圣人内证境界的记录或表达。按传统说法,三藏典籍都是从法界如如等流而来。欧阳在佛教、佛学、佛法三个名词之间有所简别,他经常使用佛法一词,用意即提示佛教文本及其相关理念的内证性质。欧阳说:“此法是指瑜伽所得的,瑜伽者相应义,以其于事于理如如相应,不增不减恰到好处,故称为法,此法为正觉者之所证,此法为求觉者之所依,所以称为佛法。”(《佛法非宗教非哲学》,载《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3卷4册,第289  页)佛的内证境界及表达此境界的佛教文本,只同瑜伽者的圣智相应,而一般研究者受分别心识的支配,缺乏无漏圣智,他如何能认识佛学文本的真意?换言之,佛法研究如何才是可能的?欧阳在1922年提出此一方法论难题:“佛法研究者,因寂静圆明之境非世间众生所知,必无漏人皆见得到,此境即不可以世智相求,于是研究上有两困难:一、苦无出世现量,二、苦世智不足以范围。”(《今日之佛法研究》,载《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3卷4册,第328页)佛法研究的困难在于:其一,  从事研究者缺乏类似于菩萨的现量知识;其二,凡夫知见或世俗概念式的知识,无法认识圣智所相应的真实——“寂静圆明之境”。
        瑜伽系统提出知识三量:现量、比量及圣言量,三量即三种认知方式,或三种知识标准。《杂集论》:“现量者,谓自正明了,无迷乱义;比量者,谓现余信解,此云何?谓除现量所得,余不现事,决定俱转。圣教量者,谓不违二量之教,此云何?谓所有教,现量、比量皆不相违,决无移转,定可信受,故名圣教量。”(《杂集论》卷十六,金陵刻经处本,第10页)现量指无漏正智现前证知;比量指以现量事实为根据如理推断;圣教量即圣言量,指不违背现、比二理的无漏圣言。欧阳所谓出世现量,意在强调佛教量不同于世俗生命的感性或感觉,后者未经净化,仍属杂染有漏;欧阳所谓世智,指世俗理性知识或概念知识,此种知识非依据出世现量,所以同佛教比量亦有本质的区别。总之,据佛说三量来考量佛教的文本佛意,乃是世俗研究者所无法契入的。
        为了解决上述困难,欧阳提出佛学诠释的两条规则,第一条规则是:“正面无路,乃不得不假借。假圣言量为比量,此虽非现量,而是现量等流,可以因藉,此为假借他人。”(《今日之佛法研究》,载《中国佛教思想资料选编》第3卷第4册,第328  页)此一诠释规则的核心是,要以佛菩萨的无漏圣言而非一般研究者的主观意见,作为佛理诠释及思维判断的根据,因此,欧阳强调,一切佛法研究,“皆是结论后之研究,而非研究而后之结论。”(同上)佛教文本中的基本理念对于佛理诠释具有绝对的权威性。
        其次,佛学研究同世俗自然科学式的研究也不同。自然科学研究的过程及结果同研究者的个人生命不发生关系,或没有必然的关系,佛学研究则同研究者的生命息息相关。佛学研究者应该一方面依据圣言的知识参照,一方面积极朝自己的生命上下功夫,如理如量地发挥思维能力。由如理思维而引生现量知识,是欧阳提出的第二条诠释规则。
        从一般文本诠释的角度看,还研究主体的主观意向同被诠解的文本文意,始终纠缠在一起,绝对脱离意向的单纯客观化阐释,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研究者为了充分而正确地理解文义,则理当对其主观意向尽量加以克制或净化,纯粹主观化的阐释,并无真正的学理价值。欧阳佛法研究的两条规则,同一般文本诠释一样,注定无法解开佛意与自意的矛盾。但是,无论是圣言为量的知识标准,还是研究者的如理思维,都主于对真实佛意的客观诠解,此点当无疑问。
        30年代以后,欧阳佛学研究的旨趣发生了显著的改变。研究旨趣的上述变迁,带来诠释方法的相应转变,欧阳下面这段话最能表现此一转变:“毗庐遮那顶上行,六经皆我注脚,求人之所以为人斯已耳,何佛之学,何孔之学?”(《孔学杂著·孔佛概论之概论》)此一“六经注我”的坦承,同20年代力探佛说真意,构成明显的对照。
        1943年2月,欧阳致函蒙文通,  在堪称其最后学术遗言的此篇信函中,欧阳指出“研学必革命”的主张。他说:“研学必革命……毗庐顶上行,直探第一义,依文缀字,三世佛冤矣!……补清末所缺,事也,非志也,比肩郑马,上溢董刘,事也,非志也,极追游、夏,犹事也,非志也。删修大事,有德必有言,若使颜氏子在,安知不能赞一词哉!”(《孔学杂著·复蒙文通书》)“研究必革命”包括三层涵意:从研究主体的学术态度说,研究者应对佛学等毅然担当;从研究方法说,研究者不应死煞句下;从研究目标说,不当述而不作。
        当然,欧阳30年代后诠解方法上的上述变化,却不意谓其晚年业已放弃佛意取向的客观化研究进路。例如,欧阳在《孔佛概论之概论》中,一边宣称“毗庐遮那顶上行,六经皆我注脚”,一边仍然强调“知必以圣言为量”,强调“不可以凡夫思想为基,而必以等流无漏为基”,“不可主观,而必客观”等等,对圣言的倚重及对主观意向的拒斥,仍为其所自觉。南欧学诠释方法的此种复杂性,必然影响对佛学理念的阐释。
                        二、体用简别与体用相应
        欧阳一生着意辨别真实佛教与相似佛教、了义佛教与不了义佛教,他试图概括真实佛教及了义佛教的规范性理念,作为考量不了义佛教及相似佛教的标准。此一规范性理念即是体用思想。
        1922年讲解《成唯识论》时,欧阳曾提出一个体用定义。他说:“体中之体:一真法界,言诠不得;体中之用:二空真如,即方便以显实体,盖空其所空,则所不空者自显,此为即用以显体;用中之体:种子,为用之根源;用中之用:现行,当下心、心所自证变起见、相二分。”(《唯识讲义笔记》第2卷,第18页,  转引自田光烈《玄奘哲学研究》,学林出版社1986年版,第83页)欧阳称一真法界、二空真如为体,称种子和现行为用;体指佛法形上学的真实或本体,用指佛法形上学的作用或现象。
        以上体用定义,侧重点在体与用的德性简别关系。欧阳说:“无为是体,有为是用;非生灭是体,生灭是用;常一是体,因果转变是用。须知一直法界不可说,凡法皆即用以显体;又复须知,体则性同,心、佛、众生,三无差别,用则修异,流转还灭,语不用年。”(《唯识抉择谈》,金陵刻经处本,下引欧阳著作凡为金陵本,不再注明)体是无为,用是有为;体非生灭,用则生灭;体是常一,用是转变;体是离言境界,不可说,用则是诠表境界,可说;体普遍于一切诸法中,平等而无差别,用随生命的行动而改变,差别万殊。
        南欧学的体用简别理念,源于瑜伽系统的法相简别思想。
        30年代以后,欧阳体用思想的意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1936年,欧阳写出《大乘密严经叙》,“以四涅槃配四体用而谈”,提出体用名义的新定义。欧阳说:“体中之体,自性涅槃是也;体中之用,无余涅槃是也;用中之用,菩提是也;用中之体,无住涅槃是也。”以自性涅槃、无余涅槃诠佛法本体,以无住涅槃及菩提诠佛法现象。欧阳进而将此一定义简化为:“菩提是用,涅槃是体。”(《藏要叙·大乘密严经叙》,第7页)
        《佛地经论》释涅槃:“涅槃即是真如体上障永灭义,由无漏慧,简择谛理,断诸杂染,而证得故,亦名择灭;如果择灭,于真如上,假施设有,无别实物,至究竟位,说名涅槃。”(《佛地经论》卷5,第3页)此以真如出烦恼、所知二障释涅槃,涅槃即真如之异称。《瑜伽师地论》释菩提:“云何菩提?谓略说二断二智是名菩提。二断者,一、烦恼障断,二、所知障断。二智者,一、烦恼障断故,毕竟离垢一切烦恼不随缚智;二、所知障断故,于一切所知无碍无障智。”(《瑜伽师地论》卷38,金陵本,第1页)此以断障离碍的圆满智慧释菩提。欧阳以涅槃诠体、  菩提诠用,用不再指有为法的全体,而指有为法中的无漏部分。
        同此一体用新定义相应,欧阳晚年论定学说开始侧重体用的“相应不二义”。他说:“用依于体而用犹在,不可说一,明明相依,不可说二。是故阐般若义者,曰不二法门;是故阐瑜伽义者,曰相应善巧。既曰相依矣,相应于一处矣。无孤立之寂,亦无独行之智,而言无余涅槃者,就寂而诠寂故也;是故谈涅槃者,须知三德,伊字三点不纵不横、不即不离,不涅槃也。唯有不二法门,唯有相应善巧之可谈也。”(《孔学杂著·孔佛概论之概论》)涅槃体与菩提用之间,既不可说一,又不可说二。不可说一,意指体用间的德性简别;不可说二,意指体用间的相应不二。般若学的要义在不二法门——体与用的不二,瑜伽学的要义在相应善巧——体与用的相应,因此佛法形上学体用关系的中心在“相应不二义”。
        当然,欧阳晚年的体用思想强调“相应不二义”,却也并未放弃体用简别的理念。《孔佛概论之概论》中的体用“不二”义,正是在体用“不一”义的基础上的申论。但是欧阳晚年重视无分别智的殊相作用,他在体用思想上的关切点,必然在“不一”与“不二”的张力中偏向“不二”义。
        本来,如果在有为—无为法相格局中审思体用关系,体是无为,用是有为,故必强调体用之简别。如果在有漏—无漏法相格局中审思体用关系,体是无漏,正智之用亦无漏,故必强调体用之相应。体用简别与体用相应都可视为法相思想中的容有之义。然而,正智在一般生命体中仅以潜能方式存在,菩提更只是菩萨地、佛地的专有功能,对于一般众生来说,生命中最显著者并非是与体相应的正智之用,而是应予断弃的杂染势力。从一般众生角度言,强调无漏有为殊胜之用并无实际的意义。强调佛法体用德性的绝对差别,强调依体用简别理念判定佛法与非佛法,强调应断弃有漏有为的世俗之用,才更有理由视为三性佛法的真诠。
                        


本贴由1234322于2001年9月22日20:44:10在〖慈氏学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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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依唯识看世间学问?】是1234322在2001年9月22日19:54:44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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