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俱舍七十五法及唯识百法中,智、见、忍三者同为慧之作用,对‘见’为推求、推度,‘忍’为认可、忍可而未断其疑可言,‘智’则是更进一步,无疑地了知决断。————————————可见慧是有分别的过程,智则是结果,要高一筹。
按《大乘义章》卷九的解释:“言智慧者,照见名智,解了称慧,此二各别。”又谓正在观察、分别氛择事物时,称之为慧(无间道),已经对事物作出决断并通达明了时,名之时智(解脱道)。————————————慧是凡夫位,智已是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