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高手的讨论真有趣,小弟俺也掺和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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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所解实误解二个概念,用西方经验语主义哲学的术语,杯子的颜色乃属所谓第二性质,此是不能离开眼识而有者,与唯识学相同,也不需讨论。所欲思索者乃杯子之“体”,以广延质碍为义此即常识所谓事物性质所依托的“基质”,杯子的诸多性质可相对于不同感觉者呈现不同相状,即在常人也可共许然若谓此杯子之体也依胡有情而成多物即成所问之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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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西方有一派现代哲学(好象是解构主义吧),这样描述作者,文本及读者三方的关系: 
作者写作时,将种种意欲形象,化为文字,形成文本;而读者根据自己的经历认识,解读文本时,每位读者所产生的感觉影象各各不同,每位读者每读一次,相当于该文本的再创作。该文本是一,是多?若两人共读一本书,此“文本”是一,是二?
此“文本”当用何种定义?抽象的文字存在?具体的一本书籍?作者写作时心中经历?读者阅读时的感受?所指,能指,谁为真实?


当我喝茶的时候,我所用的杯子乃是己分阿赖耶识所变之色法,而如果此时你就坐在我的身边,你所能触及的那看似同一个杯子实际上是“你的”阿赖耶识所变,它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个杯子,实际上这里有无数个杯子,每一个人都只能用其自身阿赖耶所变者,你能想象这情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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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论及阿赖耶识时,需要顾及相分,见分的问题。比如“我所用的杯子”,此“我”已是见分义,“杯子”为相分义。
“实际上这里有无数个杯子,每一个人都只能用其自身阿赖耶所变者,你能想象这情景吗?”---在做此观想时,这里将见分,即“我”已经做了隐含,所做的“实际上这里有无数个杯子,每一个人都只能用其自身阿赖耶所变者”的观想,属于相分。




本贴由常如于2002年1月30日18:48:24在〖慈氏学论坛〗发表.


原标题:【误解二个概念】是慕藏在2002年1月30日17:54:52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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