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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一篇有关忧郁症的神经生物学文献的时候, 想起一个问题来,以忧郁症为例, 忧郁症表现一般是觉得自己没有价值、生活没有希望有的甚至想自杀。 神经生物学的研究认为40-50%的忧郁症和遗传有关, 也就是忧郁症的出现跟自身生理上的缺陷有关。受心所可分为五受: 即不属于烦恼的苦、乐、舍三受和属于烦恼的忧、喜二受。 很显然,忧郁症是一种烦恼,因此应当算是“忧受”。 可是,本身生理上没有那些缺陷的话,一般人就算受到挫折也不会得忧郁症。 因此忧郁症本身乃是“苦受”,也就是生理缺陷给自己造成的苦。 直接属于身受,那么这样来说忧郁症本身是不是就不应该算是烦恼? 让我换一种说法来说,当大脑内部的神经递质等信号分子传导出现问题时, 会导致大脑的神经冲动出现异常,人会出现一些心理问题。 这种情况下,我的想法是: 只要出现这种神经冲动异常,是不是等于就是人的心理有问题? 也就是因为神经冲动异常而导致的心理问题是不是仍然属于身受的范围? 还是这种异常的神经冲动仍然需要意识去分别,才会形成“忧受”? 请注意这里有一个重点,就是这个神经冲动本身, 按照道理应该是色法(因神经细胞膜内外阴阳离子分布的变化引起的细胞膜电压的变化), 所以色法本身应该无法产生心法。 因此后学倾向于认为神经冲动仍然需要意识去分别,才会形成有烦恼的喜受和忧受? 请千兄指教!谢谢!
本贴由savelife于2002年4月19日08:09:23在乐趣园〖慈氏学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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