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与相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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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  《中国大百科全书(佛教篇)》 
法(dharma) Fa 佛教术语。《俱舍论》卷一称“能持自相故名为法”。这是传统的解释,意即凡具有质的规定性,并为人们所认识的一切事物和现象,就称为法。 
【 相 】  《丁福保佛学大辞典》 
 (术语)梵语攞乞尖拏Lak&sdotblw;a&ndotblw;a,见梵语杂名。事物之相状,表于外而想像于心者。大乘义章三本曰:‘诸法体状,谓之为相。’唯识述记一本曰:‘相谓相状。’法华嘉祥疏三曰:‘表彰名相。’  
【 相 】  《佛学大词典》 
梵语laks!an!a。即形相或状态之意;乃相对于性质、本体等而言者,即指诸法之形像状态。 



本贴由常如于2002年4月29日22:03:26在乐趣园慈氏学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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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太明白您说的意思。】是常如在2002年4月29日21:58:16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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