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指的是一定范围内有局限性的交流。如果交流做到足够长或深入等条件的话,你说的两种情况都可以避免。 --------- 而且同意存在“不能用语言把任何意思都准确说出并被理解的部分”。并且将误解的根源和误解的表现或者发展,进行了区分。这里面,配合你的“用语言把任何意思都准确说出并被理解的”,定义了一个虽然没有达到相互理解,但也不产生我前所说的坏的辩论结局的一种情况,就是“谅解”的情况。基于这种谅解的基础,如果有足够的条件,那么实现相互理解也是可以“庶乎近之”的。
原标题:【我的原始意思识。。。】是玄兹在2002年6月20日15:00:36发表 本贴跟从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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