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限在“识”呀! 大千同麻爷、猫爷的讨论中不一再提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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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 奪命剪刀脚

关键就是看有没有名色得以为识所缘。

佛教认为得以为识所缘的名色,只限于欲、色二界的动物(包括天、人、药叉、鬼、地狱等)才有,草木与瓦石一般,被认为有色无名,这是识所不堪执以为我的,所以才都给归在无情物中。

 

有色无名有取识便不得执以相续其中的缘故可能在于佛教对名色一支的态度是多分偏重于名的。比如虽然一向说:识与名色犹如束芦,展转为缘,但是到了无色界那儿,一分主张无色界全无色法的部派(婆沙师)却承许:此界唯名与识更互为缘,色法在此是无需参与的。

 

正因为名是不可或缺的,而色是可有可无的,所以对于唯色无名的东东,传统即不被认为具备充任众生身业的基础。即使有,那也可能只是佛教后期与其他文化碰撞后的结果。

 

不过话说回来,上头基本循着比较保守的西天佛教看法。到了东方震旦,除了《传灯录》那个木耳传说外,《楞严经》甚至还说土木金石也居流转之数(1)哩!那可比草木有情更前卫了。如果再把当代生物学对植物的生命定位阑入佛法中论,那有情、无情的界限就不单是什么识缘名色、名色缘识可以摆平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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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因世界愚钝轮回痴颠倒故,和合顽成八万四千枯槁乱想,如是故有无想羯南流转国土,精神化为土木金石,其类充塞。



本贴于2009-05-13 08:12:54在 乐趣 哲学宗教慈氏学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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