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是阐明宇宙和生命真相,让众生开悟见真实的一个法门.我们现在接触到的佛法是佛陀当年为教化我们,用我们凡夫的名言安立的一种方便教法.唯识理论则是这种教法中最为了义的一宗.唯识学层次分明,思辩严密,理论严谨,奥义精深.
要想通达唯识法义,必须正确理解其中的基本概念.
一、对“法”的定义
唯识理论是这样来定义“法”的概念的,“规生物解,任持自性”意思是人们做出某种规定,根据这一规定能对某一事物产生一定的理解,这种理解可以把这一事物同其他事物区分开来,并保持这样一种性质。简言之就是对一切事物,给每一事物取上相应的名称(假名安立),并说明名称的意义。这样人们才能互相表达,交换思想意见。
对我们凡夫来讲,“法”通常习惯的代指我们意识能认识和想象的一切事物。
二、“三性”
我认为“三性”可以理解为唯识理论对一切法的一种分类描述。这里的一切法包括凡夫所知法和圣者所证法。
“三性”是指“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
“遍计所执性”是指意识(能遍计)依于对象(所遍计)进行了错误的分别计度而产生了一些错误虚妄的概念(令依他起自性成所遍计),这些错误的认识概念就是遍计所执性。
“依他起性”是指真实的缘起法,就是阿赖耶识种子生起现行的这样一个过程。是刹那生灭的,相似相续的。诸法都是依种子的因缘而起,是依他而起,无独立不变的自性,故称“依他起”。
“圆成实性”是圆满成就真实的意思。就是法性、真如。具体来说是指一个真实存在的事实。这个事实就是我们在证得空性后,便祛除了所有的遍计所执性,见到了真实的依他起性。
也有人这样定义,“圆成实性”即“ 圆满成就,诸法实性”,即在依他起自性上,远离遍计所执性的谬误所显示之真如实性。
在“三性”中,“遍计所执性”是根本没有的,它是凡夫的意识在“依他起性”上错误分别出的虚妄幻相。“依他起性”是实有的,它是刹那生灭,相似相续的。在时间、空间里没有一点儿延展性。也有人比喻“依他起性”为如幻有。“圆成实性”是真实有的,它指的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状态”,是指消灭虚妄即见真实的这样一种“状态”是真实有的。
三、“八识”
“八识”就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
唯识理论认为“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即宇宙中唯一存在东西就只有我们的“心识”。“心识”也叫心意识,是八识的总称。“心”在佛法里所赋予的内涵是“积集义”,也就是能够积累种种经验。在无尽的生死轮回中,我们所有的生命经验,以及曾经发生过的一切,都储存在我们的内心,由我们的心来聚集并保存。唯识理论们的“心”分为“八识”来安立解释我们这个世界的真实和虚妄。
第八识又名阿赖耶识,这是梵语的音译,义译为藏识,是说此识含藏万法种子,不令失坏。阿赖耶识是我们生命的宝藏,是一切身心活动产生的根源。阿赖耶识里储藏着我们无始以来的生命经验。这些经验也叫种子,我们曾经做过的每件事,曾经说过的每句话,都会在生命中播下相应的种子;甚至我们的起心动念,每一次贪心,每一次嗔恨心,每一次慈悲心的产生,也都会形成不同的种子。正因为阿赖耶识真实地保存着我们的生命经验,所以,我们无始以来做过的一切才会如影随形,功不唐捐。阿赖耶识既是生命经验的储藏室,同时也是我们命运的主宰。众生无始以来在六道流转生死,沉浮不定,从天上到人间、到地狱,虽然每一期的色身在不断消亡,不断转换成新的躯壳、新的生命形式,但阿赖耶识始终贯穿其间。
第七识名为末那识,末那二字,亦是梵语的音译,义译为意,但恐与第六识混淆,故保留末那原名。第七识是由第八识的种子生起的,它唯一的作用就是“恒审思量”,思量些什么呢,它误认为第八识是恒、是一、是遍、是主宰的“自我”。它恒常的审虑思量,执着自我。因此,它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中心。第七识有一个最不好的特征就是“我贪”,看见什么东西都是我的。我们做任何事情时,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从自我出发并以自我为中心,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现象产生,就是末那识的作用。末那识的现行有我痴、我见、我爱、我慢四烦恼与它恒常相应。
第一识为眼识,是依于眼根,缘色境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
第二识为耳识,是依于耳根,缘声境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
第三识为鼻识,是依于鼻根,缘香境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
第四识为舌识,是依于舌根,缘味境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
第五识为身识,是依于身根,缘触境所生起的了别认识作用。
为此,前五识是感觉器官,始终依附于人色身中的五根 (即眼、耳、鼻、舌、身五根) 而生起作用。
第六识为意识,这是人心理活动的综合中心,人的思考、判断、记忆、决定,以至于喜怒哀乐的情绪作用等等,全是第六识的功能。前五识各有其根,第六识也是依根而生起。前五识是依于清净四大组成的净色根,是色法之根;第六识依于第七末那识,是心法之根。前五识缘色、声、香、味、触五境,缘的是色法;第六识缘法境,是心法。
我认为前七识均为第八识的种子所生起的现行,前七识的活动又熏习了新的种子藏于第八识中。如是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不断的循环,使得阿赖耶识不断的吐旧纳新,永不坏灭,这便是我们“心识”的运行过程。前五识生起所依的净色根和第六识生起所依的心法之根,应该都是指种子状态,藏于第八识之中。当做为根的这些种子现行时,便产生了识进行活动。
四、“心王”和“心所”
佛法对“心”的活动分析又可分为“心王”和“心所”两部分。“心王”为心的主体,共有八种,分别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即八识就是心王,是心的主体。“心所”可看作是心王的辅助工具,它辅助心王认识境界,是一种心理活动。心王本身无善恶,不能单独造作,必须由心所相应方有势力,心所协助于心王,互相呼应,以造作善恶之业。
心所有五十一位,分为六组,叫做‘六位心所’。这六组是:
一、遍行心所:分别是触、作意、受、想、思。
二、别境心所:分别是欲、胜解、念、定、慧。
三、善心所:分别是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勤、轻安、不放逸、行舍、不害。
四、根本烦恼心所:分别是贪、嗔、痴、慢、疑、恶见。
五、随烦恼心所:又分为小随烦恼,中随烦恼,大随烦恼三种。小随烦恼分别是忿、恨、覆、恼、嫉、悭、诳、谄、害、乔。中随烦恼分别是无惭、无愧。大随烦恼分别是昏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
六、不定心所:分别是悔、眠、寻、伺。
在这里我想强调下,佛法安立心王和心所的概念来解释心的活动时,这里的“心”便是心与境对立的一个概念。这里的“心”是指能缘的心,“境”便是指所缘的境。要区别于前面提到过“三界唯心”的“心”,三界唯心的心自然包括一切心法、心所法、色法、不相应行法、无为法在内。
心王和心所既有主次之分,又是相辅相成的,这种相应具备了四个特点:
1、时间平等:心王和心所同时出现,也必在同一时间展开活动。不是先有心王后有心所,或先有心所后有心王。
2、所依平等:依主要指俱有依。八识的生起有各自的俱有依,前五识以五根为俱有依,第六识以意根为俱有依,第七识与第八识互为俱有依。心王和心所的所依相同,和五识相应的心所,同时也以五根为俱有依;和意识相应的心所,同时也以意根为俱有依。
3、所缘平等:等为相似,即心王和心所所缘境界是相似的。八识在缘某个对象时,心王和心所也同时在缘这一对象。但心王和心所的所缘又不尽相同,心王缘的是总相,心所缘的是别相。唯识宗还以比喻形象地说明了心王和心所的差别:就像老师和学生共同合作一件作品,老师将主体部分画好,学生则在其上涂抹颜色并刻划局部。心王和心所在缘境时,心王作总的了别,但进一步关注这个对象,便是作意心所的作用;而对此对象产生欢喜或讨厌的感受,是受心所的作用;在心中产生对象的影像并对此进行分辨,则是想心所的作用。所以说,我们要完成对某个对象的认识,须由一系列的心理活动参与。
4、体事平等:每个识都有自己的自体,即自证分。每个识在产生作用时,心王和心所都有各自的自证分,两者的自证分是等同的。
综上所述,心王和心所应该是同类别的概念,都属于能缘的心,都是依他起法。
五、对于“能遍计”、“所遍计”和“遍计所执性”要区分开。
“能遍计”、“所遍计”是依他起法而非遍计所执。“遍计所执性”仅仅指的是能遍计的意识对所遍计的对象进行了错误的分别而产生的错误的概念。注意,遍计所执性是一种错误的概念。
对此,无著菩萨在《摄大乘论》中对能遍计(见)、所遍计(相)与遍计所执(虚妄的认识内容)这三者进行了明确的区分。这一段很重要。论云:“复次,有能遍计,有所遍计,遍计所执自性乃成。此中何者能遍计?何者所遍计?何者遍计所执自性?当知意识是能遍计,有分别故。所以者何?有此意识用自名言熏习为种子,及用一切识名言熏习为种子,是故意识无边行相分别而转,普于一切分别计度,故名遍计。又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计。又若由此相,令依他起自性成所遍计,此中是名遍计所执自性。由此相者,是如此义。复次,云何遍计能遍计度?缘何境界?取何相貌?由何执著?由何起语?由何言说?何所增益?谓缘名为境,于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相貌,由见执著,由寻起语,由见闻等四种言说而起言说,于无义中增益为有,由此遍计能遍计度。”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
1、意识(第六识),它能以三世、十八界作为其认识对象,对之进行周遍计度分别,故名能遍计。它在活动过程中熏习成两种种子,见分种子(自名言熏习为种子)与相分种子(一切识名言熏习为种子),并以此(见、相二种子)作为下一次生起之因。
2、意识所对之对象(疏所缘,如色、声、香等前五识所对境)为所遍计,它是依他起的。
3、意识依于对象(所遍计)进行了错误的分别计度(又若由此相)而产生了一些错误虚妄的概念(令依他起自性成所遍计),这些错误的认识概念是遍计所执。意识具体如何进行遍计?首先依于感官经验(五识境)作为认识对象,对之安立名言(缘名为境),同时产生相应的执著(执为外境),并由寻思等心理作用最终产生语言进行表达。无著菩萨对意识活动过程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其中可以看出意识的活动特性是对对象进行虚妄的名言安立(亦即是意识的概念认知特性),并由此产生执著。这些错误虚妄的概念是意识的认知内容(亲所缘缘),它是遍计所执。
“一切法皆具有三性”这样的说法显然是不准确的,圣者所证之法是依他起法,是根本没有遍计所执的。
那么改为“凡夫的一切法具有三性”是否就准确了呢?还是不准确的,唯识理论中遍计所执性仅指的是凡夫意识分别出的一种错误的概念,而不是心理活动。凡夫的法自然包括八识的活动在内,自然是有依他起性在内的。凡夫的“心王”和“心所”的活动是一种心理活动,是依他起法,不包含任何遍计所执。凡夫的意识是与所有五十一心所相对应的,意识及意识活动本身自然也是依他起法,只有意识活动后在我们所谓的大脑中形成了名言概念时候,这个错误虚妄的概念才是遍计所执性。
那么如果这样说,“凡夫所见闻觉知的一切法是具有三性的”对否?显然不对,凡夫所见闻觉知的一切法,已是意识错误计度分别出的错误概念,即是遍计所执性。当然有的人会说,佛法的这些理论概念写成文字,说成声音进入我们大脑已经就是遍计所执了,当然可以这样说,但是这又有什么意义呢?真正的佛法不可说,只有用我们的名言假安立来说,为的是让我们能够明白圣者所证的真实。谁不知道世界的真实面目是不可想象的,是名一合相,但是唯识不这样安立“三性”、“八识”、“心王和心所”等等这些概念又怎么能把这道理给我们讲清楚?我们凡夫的意识就会比量认识,主客对立是人类根深蒂固的思维模式。如果你上来就对学生们讲世界的真实面目是不可言说的,这个杯子和那个椅子其实是一体的,你意识里有分别就是错,应该知道你所见到的一切就是遍计所执,但也非遍计所执,因为它是在依他起基础上分别出来的,去掉遍计执就证圆成实.........你这样能把唯识理论给学生讲明白那是你"牛".
“一切法具有三性”的提法我也在有的文章中见到过,我想作者的意思应该是说我们应该用三性的眼光从三个层次来认识我们的世界,我们面前所见到的事物都是虚妄而不真实的,在它的背后存在着依他起法,而我们远离遍计所执,证得空性后,即显圆成实性这一真如。
佛陀当年依众生根性不同施种种教法,我们学习佛法讨论佛法的目的是为了通达法义,渡到智慧彼岸,又何苦在我们本不严密的人类语言上为一些无意义的歧义而做争论?人非圣贤,熟能无过?辩论的目的是为了通达法义,共同进步.不是为了证明谁能辩谁最强.只求佛法真义,谨防其它动机.
末学才疏学浅,在各位师兄面前班门弄斧,目的是为了抛砖引玉,还请各位师兄多多指教。
该贴于2009-04-14 22:31:49被vava9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