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这样的。。。。
[慈氏学论坛] [回复] [引用回复] [表格型] [跟帖] [关闭] [浏览0次]

用户名: 二麻子
严格点讲,我应该添凡夫二字,即,凡夫一切法具三自性。否则佛菩萨也具遍计了。
前面帖子里未加简别凡夫二字,但应该是隐含的共许吧。

五法:名相分别正智真如里面,凡夫只在前三法中,均具三性。作意显然应该属于前三,
故含遍计执。

这似乎是唯识里很基础的常识,麻子也是这样常识学来的,有什么不对吗。




本贴于2009-04-10 09:03:31在 乐趣 哲学宗教慈氏学论坛发表.
[编辑] [删除] [查看ip] [加入黑名单] [推荐到首页]

 
加入我的乐趣收藏夹 乐趣举报信息留言
[发表新帖] [回复该帖] [引用回复] [表格型] [关闭]


快速回复:
主题
内容
图片链接
选项显示签名
        

郑 重 声 明
1. 任何言论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与乐趣无关;
2. 禁止发表反动、色情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信息;
3. 禁止利用本论坛进行赌博、非法买卖等违法行为;
4. 禁止发表恶意攻击他人的言论;
5. 任何转载或转贴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
6. 禁止发表任何涉及政治、军事、外交等内容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