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的是“我们用直观感觉来认识外界这件事存在”并不是说“直观感觉这件事存在”。我的说法和你所说的“直观感觉真实存在”有本质的区别。打个比方,你做了一个梦,当你醒来的时候,你意识到梦里的一切都是不真实的,都是不存在的。但是你可以说这个梦曾经发生过,梦是存在的,这就是我所指的“用直观感觉来认识外界这件事存在”。杨师兄说的“直观感觉”就相当于梦里梦见的东西,实质上是不存在的,所以“直观感觉真实存在”是不具必然性的。
就拿梦境来说,你在梦境里同样具有“色、声、香、味、触、法”六种直观感觉,你能说它们是真实的吗?所以经论上说,所谓现实世界的凡夫执著有人我、法我,执著有六种直观感觉,就如同他们在做梦一样,同样也是一个生死长梦,这个梦里的一切都不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这个梦醒后的真实世界同他们在梦里所见的完全不一样,没有人我、法我,没有六种直观感觉。另外,认为我们的直观感觉是真实存在的这种思维方式已经事先假定有一个“人我”存在,那还有什么必要再讨论我们的主观感觉是不是真实存在呢?是谁在感觉?肯定是“我”。什么又能代表“我”呢?你怎样定义“我”的存在呢?意识的思维活动证明有个“我”存在?那只能证明有个意识存在,不能证明有个“我”存在。所谓的“色、声、香、味、触”五种直观感觉,也都是意识的虚妄分别。实际上你最后能证明的,只有意识是存在的,当意识转为妙观察智的时候,你就现量证见,真实中根本没有所谓的“色、声、香、味、触”,由于意识已经转识成智,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所以也没有所谓的“意根、意识、意尘”存在。
对于“根尘识”的理解,我要问杨师兄这样两个问题:“我们的前五种直观感觉是真实存在的,无需解释,是谁在感觉?这五种直观感觉是由什么产生的?”我认为产生直观感觉的事物才能被称为“根”而不是输出窗口或通道。在杨师兄的理论里“尘”是根据直观感觉必然存在这一前提推论出来的概念,不应该再以此作为产生直观感觉的根据。
该贴于2009-04-21 08:42:05被vava9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