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识熏习其它识种子,这只是有为法中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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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名: 海南鸡蛋


有为法不能熏无为法,无为法即不是能熏也不能受熏,一个一点也不变化造作的恒常体怎么做能熏和所熏啊?
有漏法也不能熏无漏法,同理无漏也不能熏有漏。性质完全相反所以不能互熏。
那么前七为什么能熏第八呢?前七的识性虽然个个不同,但是所有八个识都是有漏的有为法,这点是相同的。同时,八个识并非是割裂的八个个体,它们虽然各有其体,但互相联系密切,所以华严上讲:法界一心。摄相归见,则就是不分的一心了。至于相分熏见分熏的问题,我也还没完全搞清楚,我只是看到井上玄真的讲义上画了图表,但没有做详细的说明。将来有机会深入成论和述记的时候,在搞这个问题吧。

 另外关于无漏种子的问题,请参阅《成唯识论》卷三种子的部分,也就是种子是本有还是新熏这一部分的问题。


该贴于2009-05-17 22:56:59被海南鸡蛋编辑过


本贴于2009-05-17 22:55:48在 乐趣 哲学宗教慈氏学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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