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法归一,以归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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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合相即不可说,凡夫之人执著其事情。
2、一之外还有其他吗?知道是一的又是谁?如果没有,要一作什么?
3、万法归一,一也是空!空非断灭,是什么,您来回答。
本贴由
博为
于2001年11月09日15:55:56在〖
慈氏学论坛
〗发表.
欢迎在netsh.com建立自己的乐趣俱乐部
原标题:【
师兄讲解的越来越清楚了。
】是1234322在2001年11月09日15:45:30发表
本贴跟从标题:
我相信真理越辩越明,也相信真理不辩自明。继续与师兄讨论
1234322
19:22:43 11/09/01
(386)
让你不要执着有个"一"存在,也不要执着没有一个"一"存在。
博为
12:48:45 11/12/01
(644)
基本同意。所以说一切都是XX之类的话,要小心些为好。
1234322
13:26:44 11/12/01
(无内容)
因文字皆为戏论,方成立因明及万千文字相,随顺解说,有何不可?
1234322
17:45:19 11/09/01
(108)
饶舌,说两句。。。
111
19:20:09 11/13/01
(230)
师兄说的是!本来一家,何分东西。
1234322
19:46:50 11/13/01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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