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性空缘起的色法”本身就是识,就是自己藏识种子生起的现行眼识。此外客观独立存在的色法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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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法明门论中说色法是“二所现影故”,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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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引原文:“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三分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如是次第。”
    “一切最勝”指心法,“與此相應”指心所有法。“二所現影故”指色法,二,是指前面刚提到的“心”和“心所法”,色法就是心和心所法所显现出来的影像。不是在心心所法之外,另有一种独立的色法,色法本身就是心心所法,心心所法从种子中显现出来的时候,就会显现成色法那种样子,显现出好像是一种坚固不变的客观独立存在的色法那样的影像,而其实质却是刹那生灭的,是种子一刹那接一刹那生起的相似现行的连续显现,它的因缘就是种子,所以它是缘起法,不是真实不变的东西,而是如梦幻泡影的影像。所以色法是依心和心所法显现的假象、随顺凡夫颠倒妄想假安立出来的名字,其实质内容仍就是前二项内容:心心所法。
    “三分位差別”指心不相应行法,不相应行法是前面三种法的分位差别,分位,指事物发生变化的时分和地位,是对事物变化的一种描述,差别是对事物对比和分类的描述,所以分位差别都是假安立的共相,不是实法(现实存在的法),是不存在的。
    “四所顯示”指无为法。是前四种法所显示的法性。前四种法是有为法,无为法是法性,有法就必带有其性质,所以有法就可以显示其法性。如果把法叫做事,也可以把法性称为事中所含之理。总之也是一种假安立的说法,因为无为法实际是不可思议,不可说的。
    如此说来,五位百法,也就是百法分五类,五种,实际上真正的存在仍只是心和心所法,其余三种法都是它们的显现的假象、对它们的描述或其显示之道理,都是假安立的,并非实法,不是现前的存在。所以虽然类别可以随需要分,可以分五类,百类,八万四千类,但实质内容却仍只是种子生起的心心所法。

比如器世间的水(缘起的水),它为心造无疑义,有情世间也为心造,二者在俗谛上讲截然不同(不同的缘起),这种不同应当是因为心造的机制不同而致,比如同一个水,天见为庄严,鱼见为窟,鬼见为血,虽因生命的界别而有不同的感受,但无论是怎样的所见不同,它都属于器世间,不会和有情世间混淆,说明色法的生起是有它相应的规律的,当然这种规律与心法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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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子生起的现行识里,没有器世间和有情世间这样两种不同性质的东西,就是一个整体的现行识。比如,师兄所说的“器世间的水(缘起的水)”,没有这个东西,没有所谓“同一个水”,假设有人天鬼鱼四位有情在这里,他们各自所见的,是各自业种生起的各自的现行识,并没有这四种识之外的第五种东西在这里,也就是说,没有对四位有情来说都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器世间的水”,没有不属于他们中任何一位的“同一个水”,如果有这种水的存在,请问,它是从哪里来的?如果也是从种子生起的,那是谁的种子生起的?如果不是种子生起的,那是从哪里来的呢?
    没有所谓“心造的机制不同”,不同的心造机制是指什么?四位有情不是每人只有一套心造机制吗?每位有情不是只有一个阿赖耶识吗?佛说“心意识”,心是第八阿赖耶识,意是第七末那识,识是前六识,每位有情各有自己的八识,除此之外再没有其它的东西了。
    所以,并不是客观存在一种“器世间的水”,四位有情都来看它,结果因为业力不同而有不同的感受,而是由于四位有情各自业种不同,所以各自生起的现行识有不同的显现,哪里会有与有情无关而客观存在的水、宝物、脓血或者宫殿呢?

但站在俗谛的角度讲,色法,比如水这种物质,由水分子组成,水分子由氢氧原子构成,原子由中子质子电子构成,再细分由极细基本微粒夸克构成,这样无限划分下去,按唯识的规律应该是由识变现所致,如画师作画,同一颜料,画成器世间、有情世间,林林总总,三界六道,芸芸众生。但是不知道这种非生命的物质是怎样和识相通相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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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识只承认种子是生起现行的因缘,现行是熏成种子的因缘,世上只有种子和现行这两种因缘,它们互为因果,除此之外,其它的因缘,都是在这两种真正因缘上假安立的,都是方便说因缘,而不是真正的因缘。而现行就是一个识,里面实际上不存在非生命和生命的划分,这样的划分是人的颠倒妄想,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这些说法是成立不起来的。比如说水是由原子组成的等等因果关系,可以在某种范围内使用,但这种假因缘终究是经不起推敲的。有限的水被无限划分时应能近于无,这个近于无的基本微粒,古人叫邻虚,就是如果再分就成为虚空了,也叫极微,就是微粒的极限,而这个东西,如果再不能分了,那它就是不能变了,而我们知道不变化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如果说它还能继续分,那就等于说它还不是邻虚或极微。所以这种假设的分法是不成立的,这种假设的道理是说不通的,这种假说的微粒实际是不存在的。而如果物质的基本粒子不存在,物质的存在就成立不起来,也就是色法成立不起来,反证了说色法不存在是对的。
    唯识认为所谓“色法”,就是种子生起的眼识显现出来的样子(影像),而这种眼识,或叫做视觉,就是一个整体的感觉,它本身没有色法心法的区别,里面并不包含师兄所说的“非生命的物质”和能认识这种物质的生命这样两种东西。那为什么我们却感觉有这样的区别呢?这完全是我们的意识在作怪,我们的意识是一种会胡思乱想的功能,认为有什么东西或这些东西之间有什么区别,这仅仅是意识中的胡思乱想,而不是实际的存在。眼识是实际的存在,眼识是现量,现量是没有分别的,是不会犯错误的。意识也是实际存在,但意识的作用——它的想像功能,却不是现量,而是比量,它会犯错误的,比如它认为它想像中的无数分别都是实际存在的,这就是错误的,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颠倒妄想,犯错误的仅仅是意识,一个没有意识的人就不会犯错误了,比如无梦睡眠中的人,昏厥的人,植物人等。
    师兄不要上意识的当,它感觉有区别,你就跟着它说有区别,它说有色法心法两种区别,你就也说对,它是无始以来犯错误犯惯了,已经习惯成自然了,我们现在就是要根据圣者的开示,硬要把这种颠倒的自然再颠倒过来,押着意识这个惯犯硬往圣者见解的方向靠近,非让它看看佛菩萨说的这个“唯识”究竟是个什么意思。

“——根本不存在色法”并不是绝对否定色法(缘起的色法),相反,它肯定了一个区别于断常的、崭新的、纠正了的色法。因为心外无法。境为识所变现。其本质也是识。无论什么的本质都是识。我想问的是,色法这种“境”是怎样由心法这种“识”所变现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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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识无境就是否定色法,只有识,识并不是变出来一个色法境,然后再用心法去认识它,识外根本就没有色境,所有一切实际存在就只有种子生起的现行识,没有别的东西,这就叫唯识,无境。我们所说的色境,其实就是眼识的一部分,因为我们说的色境,没有把眼识的全部性质说齐全,眼识里还包含着我们所说的心法部分。说眼识里包含这两种东西,并不是说这两种东西在眼识里分别存在着,实际上这两种东西在眼识里是一体的存在,把本来没有分别的眼识,认为成是有色法心法分别的,是意识干的好事,意识惯于说假话,经过无数劫来的重复,现在连它自己也认为都是真话了。唉!这个意识!就是它害得我们真假颠倒不得出离!
    记住,犯错误的是意识,会起分别、能起分别的仅仅是意识!说有分别的也仅仅是意识!而不是其它识!不要冤枉眼识等前五识,如果非要说,眼识生起来时就是分着色法和心法分别生起来的,这也只可能是意识说的,只可能是意识栽脏说眼识是这样的,眼识绝对不会承认的,因为眼识没意识会分别的那种本事,眼识是现量,现量里没有分别,它连分别都生不起来,哪里会告诉你说它里面有什么分别呢?所有的分别都是意识一个人胡编出来的!不要冤枉了不会说话所以无力反驳意识随意诬陷的前五识!


本贴由大千于2001年8月31日07:32:13在〖慈氏学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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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请教大千兄:】是十方在2001年8月29日17:49:24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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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教 十方 10:30:35 9/01/01 (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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