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佛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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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身心基本经验范畴内,就身心观察身心,当达到对名色自相(6识)共相(无常、苦、无我)的如实知见时,错觉的观念和不如理作意将会消失,由于了解身心事物苦、无常、非主宰、非我、我所,而不再有爱取欲望的搅拌,身心寂灭后不再有生命的相续。如:

从《分别六界经》(巴利藏《中部经》第一四零经)里可以
略窥其端倪。这部极为重要的经,是佛住在一个陶工家里的时候,在一个安静的晚上,发现弗加沙有智慧而诚恳,因而对他所说的。这部经里有关部份的要义如次:

    人由六种元素组成:坚性、湿性、暖性、动性、空与识。佛将六者予以分析,结论是六者中没有一样是“我的”、“我”或“我自己”。它彻底明了识如何来?如何去?
愉快的、不愉快的、以及既非愉快亦非不愉快的感觉如何来?如何去?由于这种了解,他即心无所著。心无所著,就成为一纯粹、平等的舍心。(注意:不只到此而已)他可将这舍心随意升到任何高层的心灵境界,而长时间的维持此一状态。但是他又想:

   “如果我将这纯净的舍心集中于空无边处,而生一心与彼相应,是知该处乃心所造,是有为法。如果我将此纯净舍心集中于识无边处......于无所有处......于非有想非无想处,而生一心与彼相应,是知该等处皆是心造。”于是,他不再以心造作,亦不以意志求生存相续,亦不求灭。﹝因为他不造作,不求生存相续,亦不求断灭故,他对世间心无执取。心无执取,则无所罣碍。无所罣碍故,心得澈底完全的平静(内心的寂灭)。于是他自知:“受生已尽,清净的生活已过完了,该做的事都已做了,已没有余事可办。”(很多人认为阿罗汉有“非有爱”消极追求消灭其实出于误解,身心寂灭恰是没有这类取向的自然结果。)

这就是“成佛”,也是“解脱”的基本道理。



本贴由1234于2002年3月08日16:31:36在乐趣园慈氏学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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