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讲承认诸法实有为执法有我,师兄的第一因只是其中一法吧?若否定因缘便成一切皆无的断灭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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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贴由
大千
于2001年4月28日16:38:59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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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第一因本来就是龟毛兔角,故法无我。又:因尚不可得,缘更是妄想,所以因缘生法不是第一义谛。
】是二愣子在2001年4月27日17:40:17发表
本贴跟从标题:
诸法实有是有本体存在(第一因)的推论,若无第一因,则任何法均
二愣子
18:29:36 4/28/01|
(278)
您这叫执第一因为实有,不是执诸法为实有了。
大千
09:18:13 4/29/01|
(91)
一般说法是执诸法实有为法我。执第一因为法我是我的说法,
二愣子
12:28:07 4/29/01|
(247)
执诸法实有还有个诸法的幻像可依,第一因却是龟毛兔角,是连影儿都没有的妄想,没有最初妄想,佛说无始。
大千
16:24:48 4/29/01|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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