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和规律不是单个的词语,是比词语大的单位。一般也就是从事说理、或说一些对象的关系、或思维概念本身的关系。有经验到的道理;有为了本体论统一的逻辑关系,或时空形式要求的逻辑规律; “正确”在这里是指道理、规律与经验、理性的符合否,加上“绝对”是什么意思? 然后又是“道理和规律的自性”,“道理和规律”不是指东西,是形式和关系,没有“体性”这方面的意义,何说“有自性”这样的话? “形式和关系”是脱离具体“抽象”地存在,是否认为“抽象”的本质恰恰是有个具“体”的“永恒”存在? “永恒的规律或绝对正确的道理是不是有自性的”,这也许是口头语,也许是指“诸法离言自性”,可是,不加“离言”二字几乎就不通了。这么一个标题,把我搞晕了。
原标题:【永恒的规律或绝对正确的道理是不是有自性的?】是大千在2002年8月17日21:41:10发表 本贴跟从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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