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是从凡夫颠倒见到圣者离言所证之间的过渡,有相唯识较无相唯识只是离接引凡夫一端更近些而已,其唯识宗旨是一致的。有相唯识离凡夫的经验近些,人们自然比较容易接受,但也不是色“非属识”之意,若这样就不是“唯”识了。说“唯”识就是为了“无”境,否则就不必用“唯”字了。佛说“三界唯心”“万法唯识”也是无余尽揽之意,“唯”就是都是、只是的意思,这才是真正的“古意”(怎么能说护法复古呢?),达不到这个认识程度,那就是还需要继续过渡啊……学佛就是这么个过程吧?
原标题:【粗浅印象是护法“有相唯识”较合理,的确心色别论】是1234在2001年6月18日09:12:28发表 本贴跟从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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