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为法与无为法,是法与其性质(法性)的关系,是事与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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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并列关系,没有通与不通的关系。有法就必有其性质——法性,法性也不能离开法而存在。但湖兄所说的凡与圣境界不相通,不是指的上述关系,而都是指法,也就是都还在有为法的范畴之内,只是凡夫是染污有为法(如意识),圣者是清净有为法(如无分别智之一:妙观察智),这两者的法性都是真如,空性。
    这二者之间有一个转染成净的过渡关系,意识执着有我会熏习成染污性质的我执种子,意识破除我执会熏习成清净性质的破除我执的种子,当清净种子的力量达到可以抑制染污种子不能再生起现行的时候,清净种子就开始生起圣者的妙观察智,所以说妙观察智是由第六意识转成的。
    另外,能所双立肯定是有为法,但能所双亡不一定就是无为法,能所双亡可以证到无为法,能所双亡也可以是有为法,比如圣者的无分别智就是能所双亡的,但是有为法。因为无分别智是现量智,现量是没有意识分别的,所以就没有能所的对立概念。



本贴由大千于2002年7月08日15:33:57在乐趣园慈氏学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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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请千兄指正:能所双亡是无为法,能所双立是有为法。】是常如在2002年7月08日14:24:18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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