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尽述是不可能的。 我也不谈真实,毕竟真实不可思议,只能谈自己的理解。 就如为何“缘起”了?我也不去考虑其第一动力或机制,不是不想,而是思维也许根本不可能,或这种想法是什么暗昧在作怪。只好用一句“众生本具”打发了。记得《楞枷》经中有一句“无因生”的话,不知怎样去理解? “缘起”在研究对象时这个角度来说,是不是说“世界是普遍联系的”?也许是任何法都必须遵守的真理。 “缘起性空”,是说缘起自性空,就“缘起果”不能独立存在,仅仅是互相联系这一点来说,就空无自性。所以说:一切法如幻,除了轨持意义,没有实体,体性是空。一法不起时呢? 因果是讲事物关系的规律--〉一定的规律,最先岂有规律可讲?只有无穷的可能,“无穷的可能”你用什么规律去描述?但是,这“无穷的可能”并非天马行空不受制约(比如想象的制约),只好讲“缘起”。纯粹的“缘起”,不定死的关系,还谈不上因果吧?如果说这也算因果,那还不是决定论的因果,也不是几率论的因果,仅仅是纯粹关系的代名词。 谈到因果关系,有外在因果关系,内在因果关系。过去的科学一般是研究外在因果关系,所以说科学是外道(没有贬义)。外在因果关系是从对对象进行观察的角度,是研究诸对象的关系,是二元的,必是失去人的效能的。内在因果关系必是外部观察者不能观察到的,或许能看到,那已经是现象。内在因果关系原本是不能谈诸对象关系的了,那是什么呢?谈“体会”?这样只好是述说“活动”了,这也许是说“能所”的“能”?我至今未理解“能”是什么意义。 “缘起”,注意到“起”字是动词,当然包括内在因果关系。 就是可以凭空而起,所以缘起的结果“缘起果”,其体性还是空。空洞、虚无就是这样无代价的到来,若虚无是有代价的来那才是不可想象的呢,于是“真实”不增、不减,如去如来而未动,于是有世界的万象。 要说关系,最早也许只能想象一个“同一”,不可分别,非有非无。如果我们立于“有”,必伴随完全的否定,才能动态地符合“非有非无”的“同一”要求,所以,最先的并列是动态的完全否定关系的“并列”,不是后来空间上的局部之间关系的并列。这个动态“并列”同一关系,就是“时间”的含义。所以,生灭、变化的因果关系必是时间性的。 这样看来,全部的空间,才符合“同一”要求;时间是动态地符合。 瞎说八道,请批判。
原标题:【 思考:“缘起法”的真俗二谛。】是正信因果在2002年8月05日16:52:47发表 本贴跟从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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