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佛教云:有苦受而无苦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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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如果连客观事实也不承认的法无我,那和断见没有区别。
讨论就到这里吧!再下去已经没有丝毫意义了。
本贴由
原来
于2001年3月29日15:43:30在
乐趣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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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氏学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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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趣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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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一切诸法为无我”,无的可以是人我,也可以是法我,请看这里无的是什么我?
】是大千在2001年3月29日15:30:18发表
本贴跟从标题:
我们直觉所感的所谓的客观事实,其实既不客观,也不是事实,
燧石
17:32:24 3/29/01|
(2K)
于是按照你的逻辑,你现在根本不知道你自己讲得.因为你自己认为根本无法了解客观.
原来
17:58:37 3/29/01|
(无内容)
你这个问题就相当于一个不理解人无我的人问“既然无我,谁在说话?”
燧石
07:00:11 3/30/01|
(102)
我说的话难道非要变成白纸黑字的客观才能被我自己所了解吗?
燧石
22:28:22 3/29/01|
(600)
不妨看看燧石兄的《唯识浅谈》,在本页下半部分
无名指
21:26:08 3/29/01|09
(无内容)
北传佛教亦云:有苦受而无苦受的人。这是人无我。看来你不懂法无我,不要乱造口业。
大千
15:51:33 3/29/01|
(无内容)
离开因缘更有佛教,说明你根本不了解佛教.不要乱造口业.
原来
17:59:30 3/29/01|
(无内容)
“离开因缘更有佛教”是哪来的谬论?
大千
08:58:14 3/30/01|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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