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的“罗陀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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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学的“罗陀斯”
                              思  行

            写在前面:为了不留下历史的遗憾

    那是十六年前,在大学读书时,曾听过一个心理学老师的课,他对心理学有关问题特别是对知觉对象性问题的深刻而独到的见解,让我至今记忆犹新。我似乎觉得他提出了一个人类思想史上带有突破性的观点,不管是否正确,至少从一个新的角度对心理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对人们还是有很大启发的,我认为他的思想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历史意义。非常遗憾的是,由于各种原因,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与这位老师进行联系,更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更进一步的探讨。更为遗憾的是,这位老师已于1995年去世,他的思想也随着他的离去而停止。所幸的是,在听他讲课的过程中,我对他的一些基本观点作了认真的记录,并进行过一些思考,还保存了他非常珍贵的一篇文章和零散手稿。
    为了不留下历史的遗憾,很想提出来与对此有兴趣的人士进行探讨。2001年5月16日,我在互联网心理在线的专业版上发了一个短文《寻找共同探索者》,文中提出知觉具有对象性的特点,知觉对象性的真正涵义到底是什么,希望有兴趣的朋友赐教并共同进行探讨。过了两个月,到7月16日共有五十多个人查看,只有一个人回贴,让我把对知觉对象性的观点谈出来。我不知道这个网页有多少心理学的专业人士看到,可能还没有,但我有一个感觉,就是对这个问题有兴趣的人不多。我还有另外一个感觉,就是真正能说明白的人也不多,也许对大心理学家来说是一个不屑一顾的常识小问题。我敢说,这是整个心理学界或者说是哲学界和思想界的一大悲哀。
    可能有人会说,关于物自体和现象的关系,康德和胡塞尔等现象学家都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哲学界和思想界已经争论了几百年,现在还提这样的问题有意义吗?
    我觉得问题并不那么简单,是否有必要,还是等讨论后再下结论吧!
    为了寻找真正的共同探索者,现在我根据我的老师对这个问题的的一些基本观点,来简单的谈一谈这个问题,先谈谈现象,至于这种现象的实质和原因,则是一个更大的问题,留在以后再讨论。欢迎心理学的专业人士和对此有兴趣的朋友指教。

            (一)那个星星还在那儿吗?

    按照现代天文学的理论,宇宙是非常巨大的,大到难以想象,以至于对空间大小的描述要用光年(光在一年间所走的路程),对天体间的距离也要用光年作单位来计量。最远的天体间(实际就是已发现的宇宙大小)有上百亿光年,也就是说从这个天体到另一个天体光要走上百亿年,或者说一个天体它发出的光或反射的光要经过上亿年才能到达另一个天体。
    根据宇宙大爆炸理论,所有的天体都在高速运动着,这是否可以说宇宙中天体的位置时刻都在发生着变化。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从地球上看到的星星(天体),有的距离我们上亿光年,我们现在看到的星星的象是通过上亿年前这颗星星发出的光而看到的,那么,那颗高速运动的星星,还在它原来发出的我们现在看到的光的位置上吗?如果它不在原来的位置上,那么,我们现在看到的是哪个位置上的星星呢?
    如果我们看到的是原来位置上的那个星星,而现在那个星星已经不在原来那个位置上了,那么,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什么?是那个星星吗?或者说是那个星星本身吗?
    假如,那个星星在上亿年前发出最后一束光后发生了爆炸消失了(这与它的位置发生了变化是同一个意思),我们现在看到的星星只能是上亿年前的那个星星,因为现在那个星星已经不存在了。
    但是,这只能是理论思维的结果,人们靠经验是作不出这样的判断的,在人们的经验中,只是感到我看到那儿有一颗星星,至于这颗星星是否还存在是不清楚的。说看到了一颗星星,是完全正确的,可如果说现在那儿有一颗星星,好象就不那么科学了,因为现在那儿已经没有星星了。恰恰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正是这样认为的,这是典型的经验主义。
    在人们说那儿有一颗星星的时候,没有一定的天文知识的人,是不会意识到那是几亿年前的星星的,他直接意识到的就是那儿现在有一颗星星。而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是没有确切的光速概念和足够的天文知识的,尽管他也知道那颗星星离我们很远,但他不知道那颗星星已经不在那个地方或者已经不存在了,就认为我看到现在那儿有一颗星星。只有具备一定天文知识的人,才能靠理论思维意识到,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是几亿年前的星星。恰恰一般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是不靠理性思维的,人们的习惯是,对重大问题要好好想一想(事实上就是在用理性思维,可能人们并不自觉),对日常现象更多的是凭经验和感觉来进行判断的,特别是对睁眼就看到的事物,很少有人去认真地想一想。即使是科学家和理论工作者,更多的时候也是用经验思维的,并不总是对所有事物每时每刻都进行理性思维的。所以,人们犯经验主义错误并不是有意的,而是不自觉的,因为他的眼睛或者说人的感觉器官限制了人的理性思维。如果人们不时刻自己提醒自己“看到的不一定是事实”,犯经验主义错误就是不可避免的。

            (二)谁看到的世界更真实

    人们看星星的这个现象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人们看到的现象不一定就是事实,中国人常说“眼见为实”,事实上眼见不为实,而为象(后面详细论述)。比如,所有的人都认为事物是五颜六色的,有红、黄、蓝、绿等,这好象没有什么值得讨论的,是常识,也是真理。可事实上恰恰错了,人们是靠眼睛来认识事物的,也是被眼睛所欺骗的。如果从物质结构说,物体本身是没有颜色的,这一点已经被现代物理学所证实,物体只是由于结构不同或者说由于表面结构不同,吸收和反射的光不同而表现为不同的颜色。当我们说这个物体是绿色、那个物体是红色的时候,只是表示那个物体结构的不同罢了。
    《社会科学学报》1985年第一期有篇文章写到:法国光学家布尔和杜尔农认为:物体本身并不具有颜色,但是,不论古代人还是现代人却往往认为色彩是物体的一种属性。正象布尔和杜尔农所指出的,许多旧唯物主义哲学家从日常意识日常经验出发坚持“固有颜色”这一概念,把颜色看成是外界事物所固有的,认为人的颜色感觉是直接反映客观事物的固有颜色。而科学事实则告诉我们,脱离开颜色感觉的形成过程,脱离开感觉活动,外界事物自身根本没有什么固有颜色。人们之所以能产生颜色的感觉,是外界事物发射出或反射出一定波长的电磁波作用于人的视觉器官的时候,人的视觉器官和神经中枢积极活动把一定波长的电磁波呈现为颜色的结果。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色彩不过是人的感觉形成过程、感觉活动把作用于人的视觉器官的390~760毫微米波长范围内的电磁波转化而成的结果。人们视觉形成过程、听觉形成过程的事实表明,我们感知到的颜色、声音已经不是事物的直接现象,而是被主体的感觉形成过程、感觉活动加工过的现象,从而成为认识对象了。(为什么感觉活动加工过的现象又成为认识对象了呢?这个问题以后再讨论)
    可不可以这样来考虑问题:正常人与色盲,谁看到的世界更真实?正常人看到的世界是五颜六色的,全色盲的人看到的世界就一种颜色,就是灰色。
    假如全世界的人都是色盲,在人们的观念中世界还是五颜六色的吗?
    假如全世界的人都是盲人,在人们的观念中世界还有颜色吗?
    那么,正常人与色盲的人到底哪个看到的世界更真实呢?
    我看都应该是真实的。
    假如再有另外的人类用另外的视觉器官来看世界,就一定会说世界是现在这个样子吗?我看不一定。
    这样说,好象不同的人看世界,世界就改变了原来的样子,这不是唯心主义吗?世界当然不会因不同的人看而改变他的本来面目,但不同的人的眼中的世界确实是不同的,这是从人们对世界的描述的层次上来说的。说不同的人对世界有不同的描述,恰恰是真正的唯物主义,承认主观是对客观的反映,而反映有时是不准确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人一个世界的说法是正确的。
    好象有些离开了开始讨论的问题,其实并没有。
    说了以上这些,都是为了说明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眼前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们看到的到底是什么?
    可能有人会说,我们看到的是物质世界呗,这有什么可讨论的,是的,我们看到的是物质世界,问题是通过什么来看到的?有人又会说,是通过眼睛呗,是的,是通过眼睛,那么,人通过眼睛到底看到了什么?
    如果说,人看到的就是物质世界本身,那就不需要任何科学研究,也用不着进行理性思维,用眼睛一看就行了。事实上人们眼睛看到的常常是世界的假象,也就是前面所说的“眼见不一定为实”。
    为什么我们面对的确实是物质世界,而眼睛看到的却又不是物质的本来面目呢?除了人的眼睛自身的局限外,是不是有着更为深刻更为直接的原因呢?
    这个看起来很简单的问题,实际上有着极为深刻而复杂的原因。

            (三)我们看到的是什么?

    现在回到开始的问题上来,在上亿年前,那个星星确实存在那个地方,现在不存在了,为什么我们仍然感到那儿有一个星星呢?显然这个感觉并不正确,联系物体本身不具有颜色,我们红色或黄色的感觉只是物体通过光而产生的视觉现象,是不是可以这样说,我们现在看到的这颗星星,确实不是现在那颗星星本身,而是上亿年前那颗星星经过那个位置时留下的“象”。
    这样说是不是合适呢?事实上我们看到的所有物体,看到的都是物体的象,借用洛克“物象”一词,物体是通过物象被人们所认识的。这一点好象多数哲学家都是承认的,这里所说的象实际上也就是常说的现象,通过现象看本质也就是通过物象认识事物。这样说有根据吗?
    有一个事实很能说明问题,那就是错觉。错觉显然不是客观世界的真实反映,但它并不影响我们认识世界,认识物质,经过理论思维就能认识到事物的本质。人们常常有这样一个观点,好象错觉不能反映事物的真实面目,常觉就能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其实这是错误的。常觉也不能直接反映事物的真实面目,它仍然是现象,要把握事物的本质,还须用理性思维。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的所有感觉都是错觉。
    人们看到的感觉到的所有事物,看到的都是事物的象,只不过这个象与事物本身是完全重合的,形象一点的说法就是这个象是贴在事物上面的。康德说有一个物自体“自在之物”,胡塞尔等现象学家把现象研究了个天翻地覆,我觉得他们都在这个十分简单的问题上犯了糊涂。事物好象总是戴着一付面具,而且多数情况下是一付假面具,因而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可能有的人会说,既然事物与物象是完全重合的,与事物是一体,作这种区分有必要有意义吗?很有必要,意义极其巨大。它能让人们在认识世界的时候达到真正的自觉,从而时刻做到用理性思维来认识世界,这样人们就具有了自觉的科学精神。
    马克思的座右铭“怀疑一切”是有科学依据的,人从感觉开始就可能是错误的,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所有观念,所有精神、知识的大厦,都有可能是错误的或不完全正确的。怀疑一切是科学的,当然,这种怀疑是科学的怀疑,不是盲目怀疑。
    只是解决了人们看到的是什么是不够的,还没有从根本上说明这种现象的本质特征,那么这种现象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呢?



本贴由转贴于2002年4月11日19:00:52在乐趣园慈氏学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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